在字典中,“標準”被解釋為衡量事物的準則;在市場運作中,“標準”被看作是“游戲規則”;在防護用品生產過程中,“標準”是產品性能和質量的“鑒定師”。標準是成功的杠桿,掌握標準,便掌握了制勝的關鍵。在發達國家紛紛通過先進的技術標準,強化其在防護用品行業中的競爭地位。
為了和國際標準接軌,2007年國家出臺了GB21148-2007《個體防護裝備 安全鞋》、GB21147-2007《個體防護裝備 防護鞋》GB21146-2007《個體防護裝備 職業鞋》GB12011-2007《個體防護裝備 電絕緣鞋》GB20991-2007《個體防護裝備 鞋的測試方法》,同時廢除了GB12018-1989《耐酸堿鞋 靴的通用技術條件》及相關有關《防酸工作服》、《耐酸堿膠靴》等6種防護用品的國家標準。
從《廢止國家標準查詢目錄》(國家標準技術審查部、上海市標準化研究院編,中國計量出版社2003年8月第1版)中,我們可以查詢到:《防沖擊眼護具》、《防沖擊眼護具試驗方法》、《防酸工作服》、《防酸工作服性能試驗方法》、《防刺穿鞋的抗刺穿技術條件及試驗方法》、《耐酸堿皮鞋》、《耐酸堿膠靴》和《耐酸堿塑料模壓靴》共8項標準均已作廢,涉及6種需申辦生產許可證的產品。
廢除的部分標準中,國家對其中一些標準重新修訂,生成新的標準。然而,耐酸堿皮鞋、防酸工作服等產品至今也未出臺新的標準,自然,沒有標準,以什么作為質量標準?!
有些用戶在采購中至今還在沿用耐酸堿皮鞋GB12018-1989的國標,一些檢測機構應用戶需求也用耐酸堿皮鞋GB12018-1989勉為其難地用作廢的標準檢測產品。嚴格地說,舊標準正是因為不合理、不科學,標準滯后才予廢除的,再用舊版標準檢測的依據和數據都是不合理的,無據可依。
當然,舊版《耐酸堿膠靴》和《耐酸堿塑料模壓靴》的標準還是適用當今的檢測標準的,只是,在沒有新的標準出臺之前,其檢測依據、檢測標準是否合理還值得探討。